【商标撤三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】
1、商品销售相关证据
包括商品销售合同、发票、票据、收据、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、报关单据等。这些文件应明确标注商标,以证明商标在商业交易中的使用情况
2、告宣传资料
商标在广播、电视等媒体上的使用,以及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的广告宣传,包括广告牌、邮寄广告等。这些资料应显著展示商标,以证明商标在市场推广中的使用?
3、展览会和博览会资料
商标在展览会、博览会上使用,包括在展览会、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及其他资料。这些资料应清晰展示商标,以证明商标在公开展示中的使用?
4、商品包装和标签
采取直接贴附、刻印、烙印或者编织等方式将商标附着在商品、商品包装、容器、标签等上。这些资料应展示商标,以证明商标在产品流通环节的实际应用
5、服务相关证据
如果商标用于服务,可以提供服务场所的招牌、店堂装饰、工作人员服饰、招贴、菜单、价目表等资料,以及与服务相关的文件资料,如发票、汇款单据、提供服务协议等。